学者撰文:经济适用房性质混乱 导致三重腐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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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者撰文:经济适用房性质混乱 导致三重腐败

2021-08-21 09:00:05 | 人围观 | 编辑:noble

中新网3月26日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、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名誉院长刘吉教授撰文称,“经济适用房”的性质混乱,它已成为中国腐败一个源泉,导致三重腐败,应该废除。

文章称,“经济适用房”作为解决低收入弱势群体的政策已久。

实践证明,它已成为中国腐败一个源泉,会导致三重腐败:一是官商权钱交易,商家得到高度优惠地价;二是商家暴利:商家变着法子建造高级商品房或在装修中极易改造为高级商品房;三是官民交易:许多不应该享受“经济适用房”的关系户,买进了廉价高级商品房。包括某些文化名人也挤进了“经济适用房”小区。报刊披露此类腐败例子不止一起,也均不了了之。

文章指出,“经济适用房”的性质混乱:究竟是商品房,还是公益房?如果属商品房,就不应作为解决低收入弱势群体住房措施。因为商品房必然、也必须按价值规律办事,售价=(成本+利润)×供需关系。低收入弱势群体是绝对、永远买不起的;如果作为公益房,是政府行为,就不应该定价售卖。高价建造、廉价售卖就存在巨大的寻租空间,后患无穷。

文章还说,“经济适用房”是资源的巨大浪费。如果“经济适用房”,与一般商品房拉开差距,是真正的“经济适用”经济适用房,那无疑是资源的巨大浪费。首先是中国土地资源稀有珍贵,土地上的建筑应与土地成本相匹配,都应“百年大计”,才是经济合理的。其次,名副其实的经济适用房使用一二十年后,必将破旧得连二手房的经济价值都没有了,也是一种浪费。

此外,文章指出,“经济适用房”是制造新的“不公平”经济适用房,破坏社会和谐。“经济适用房”要按商品市场廉价,就必须用地、设计、材料、建造等均要低成本,经济适用房就只能是低质房,这仍然是一种“不公平”。如果经济适用房是按足够标准建造,现在许多经济适用房设计也是两房一厅或三房二厅,全煤卫,等于甚至优于一般商品房,而售价大大低于商品市场价,那么,这就对那些省吃俭用(有的是“吃几年咸菜豆腐干”)和亲友支持(包括借款)而从市场按揭购买一般商品房的低中收入的劳动群体(包括一部分小白领),就是极大的不公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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